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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渡回国的MBI集团创始人是怎么涉案超千亿的?

admin 2024-08-27 20:55:02 234
被引渡回国的MBI集团创始人是怎么涉案超千亿的?摘要: ...

界面新闻记者 | 韩宇航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据公安部消息,8月20日晚,在国内有关部门、我驻泰国使馆和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泰国成功引渡回国。

此案系1999年中泰引渡条约生效后,中国从泰国引渡的首名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悉,公安部公告中的“张某某”本名张誉发(Tedy Teow),是马来西亚诈骗集团MBI的创始人。

据媒体报道MBI集团成立于2009年,2012年以来,该公司在网络上设立了“mfc”游戏理财创富平台、“mti”网络传销平台。通过这两个平台,“MBI集团”在我国境内共发展会员1105万人次,下线层级多达1357层。

只涨不跌的拆分盘,是“造富神话”?

央视新闻曾报道,MBI集团早在2015年就推出一款“只涨不跌”的MFC游戏代币理财,通过人传人的方式在全国各地蔓延,参与者多为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打着游戏代币理财的幌子,在网上设立MFC代币理财平台,将其推出的易物币打造成虚拟货币,通过在线商城购物,线下商家交易等方式使易物币发生流通,再通过举办宣讲会等形式公开宣称投资虚拟币“只涨不跌”等谎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

MBI集团声称的投资收益主要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部分。

静态收益部分主要是来自利息,这一部分诈骗集团利用了典型的“拆分盘”模式。拆分盘模式早在2007年便已出现,MBI诈骗集团也是应用此模式。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所谓拆分盘模式,跟股票的配股配息类似,是一种通过拆分投资物的数量来实现投资者收益增长的方式。

在拆分盘模式中,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物总价值是一样的,但拥有的数量会增加,拆分后,投资物的价格上涨,投资者的总价值也随之增长。

拆分盘模式的原理是通过限量发行和供求关系实现收益增长。一方面,在此类项目中,投资物的发行总量是有限的,随着新的投资者进入市场,相应投资物供不应求,从而推动投资物价格上涨,投资者通过持有更多的投资物数量和价格上涨获得收益。

另一方面,拆分盘项目通常会设定拆分周期,定期进行拆分,进一步增加投资者收益。

一边是供求关系推动代币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定期的拆分让手中代币“无限繁殖”,听到这样的“造富神话”投资者纷纷入局。

“击鼓传花”式骗局,实为传销集团敛财

真正使参与者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还在于动态收入,也就是发展下线的奖励。到这里,看起来应用了诸多“时髦”概念的MBI集团也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和大多数传销组织一样,MBI集团也设置了直推奖、对碰奖、代数奖等奖励,根据发展下线的数量和投资额,以代币形式发放“奖励”,不同的用户名和和id号按照三角布局形成金字塔网络,每拉入一个新人,就有成倍的奖励,由此MBI的诈骗网络逐渐铺开。

投资者看中的是所谓代币理财的回报率,而诈骗集团盯上的则是投资者的本金。

拆分盘的投资物价格通常呈现单向上涨的趋势,这可能会引发市场泡沫的形成。在投资者热情高涨,资金大量涌入的情况下,投资物价格可能会被非理性地推至高点,形成泡沫。

2019年,MBI集团的资金链断裂,整个庞氏骗局无法维持,“造富神话”终成黄粱一梦。

据公安部消息,自2012年以来,MBI集团通过发行虚拟数字货币的方式,要求参加者缴纳700元至24.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获得平台会员资格,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发展会员数量、投入资金数量作为计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据,实施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集团共发展会员一千余万人次,涉案资金超一千亿元人民币。

虚拟货币概念火热,诈骗集团忙“包装”

MBI的诞生正值虚拟货币概念风行之时。而MBI也正是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则暗藏传销骗局。在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虚拟货币受到许多人的关注,也有越来越多的骗局利用起了新鲜概念,“与时俱进”地升级骗术。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鹏、周婉玲指出,虚拟货币传销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最简单的方式是参加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且必须交纳入门费。传销组织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发布、推广虚拟货币的相关信息,利用虚拟货币币值被人为制造不断上涨的假象以及各种奖励提现制度,引诱他人购买虚拟货币,继续发展下线成员。

第二种便是本文提到的MBI集团。

第三种的典型案例是PlusToken,PlusToken钱包APP是一个以数字货币理财为名的传销组织。会员需在平台上购买虚拟货币才能开启平台的某项功能,例如“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赚取差价。实际上平台并不具备该功能。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第四种形式的诈骗手段更为多样,引入了虚拟币挖矿的概念:

一个假冒“世界环保创业基金会”的非法组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个“GEC”平台,该平台鼓吹GEC是区块链、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以GEC币只涨不跌为诱饵,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大肆发展会员进行GEC币投资。会员经实名认证后加入组织,平台即送一台微型云矿机,微型云矿机在规定时间生产GEC币之后即停止生产,需购买GEC币重新激活,会员可以在网内购买微型、小型、大型云矿机产出GEC币,平台鼓励发展人员获得GEC币奖励,通过复投各型矿机产出GEC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金融环境的变化,诈骗集团的各类噱头也层出不穷,行为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中。

黄志鹏、周婉玲表示,传统传销大多表现为假借“空壳”商品、项目欺骗不明真相的人加入,对参加人员实行人身控制,而虚拟货币传销则是依托互联网,打着“区块链”“投资理财”“资本投资”“网络科技”等高科技口号,大肆编造“高大上”理论,声称“虚拟币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风险低”,蛊惑群众加入,其迷惑性更强,风险范围广,传播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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