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制度与预售制度都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部分,它们各自都有其存在的背景和意义,公摊制度主要是指购房者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费用,而预售制度则允许开发商在房屋建成之前就开始销售。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政府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目标来调整这些制度,取消公摊或取消预售都可能是政策调整的一部分,但这两个制度的调整并不一定有直接的先后顺序关系,说“取消公摊之后就是取消预售”可能是一种比喻或是一种观点的表达,并不代表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
马光远可能是在强调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公摊、预售等制度,以及市场供求、房价变化等因素,但具体政策的调整和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目标来决定。